張金鶚2014年4月17日至行政院會表達:都更條例部分條文將失效,建請中央提出因應對策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qū)域情報
張金鶚2014年4月17日至行政院會表達:都更條例部分條文將失效,建請中央提出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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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金鶚2014年4月17日至行政院會表達:都更條例部分條文將失效,建請中央提出因應對策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因應都更條例部分條文即將失效,北市府已積極建請中央提出因應對策,副市長張金鶚並於2014年4月17日至行政院會表達市府訴求,以利推動都市更新。
 
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宣告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規(guī)定自2014年4月26日起失效,將衝擊北市進行中都更案件,北市府表示,北市超過60%以上屋齡逾30年,面臨現(xiàn)況生活機能不佳、公共設施不足及防災安全等疑慮,為協(xié)助亟需透過更新改善窳陋居住環(huán)境之地區(qū),都更條例修法確有其急迫性與必要性,建請中央及立法院務實優(yōu)先處理釋憲宣告即將失效之條文,並協(xié)助具體說明因應措施,以減緩法令空窗期及新舊法適用對本市進行中案件造成的衝擊。
 
北市府表示,本次都更條例修法攸關重大民生議題,且涉及許多正在進行中的案件,惟目前立法院所提出的修法版本眾多,所持觀點各不相同,在作業(yè)時間有限的壓力下,仍請中央及立法院務實地優(yōu)先處理大法官釋憲宣告即將失效之條文,而非全盤性之大幅度變更修正,建請慎重考量程序中案件如何續(xù)行審議之處理方式,包括概要同意比例、資訊公開及聽證作業(yè)規(guī)定等,並於都更條例中訂定過渡條款,避免反覆重行程序,以減緩急須更新居民之反彈聲浪,同時減少對地方政府造成之行政負擔。
 
北市府已多次拜會內政部及營建署請求協(xié)助,張金鶚至行政院會表達市府訴求,經院長指示由內政部先行協(xié)調整合各部會意見,如有必要,行政院亦會予以協(xié)助,北市府尊重各部會之立場,但仍懇請協(xié)助儘速辦理相關立法作業(yè),以利各地方政府推動都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