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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fā)會:臺中山手線完成「有但書」的審查程序
新聞摘要
  • 國發(fā)會:臺中山手線完成「有但書」的審查程序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大臺中鐵路山海線可行性研究報告案(即報載山手線)業(yè)經(jīng)2016.5.17、2016.11.9、2017.7.5、2018.6.12四次嚴格審查會議審查,於最後一次審查會審議通過,即代表審查會獲共識,總經(jīng)費709.5億元,中央負擔363.5億元、臺中市政府負擔332.1億元及臺鐵局負擔13.9億元,並於2018.11.9函報行政院。
 
交通部對於地方政府所提報鐵路立體化建設計畫可行性研究之審查程序,分二階段審查,第一階段在交通部審議,第二階段則在行政院審議。本計畫經(jīng)交通部審議通過函報行政院,經(jīng)行政院交國發(fā)會審議,該會收集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工程會、內(nèi)政部及環(huán)保署等各部會意見,建議依各部會意見退回修正,此程序乃常見審議過程。
 
新任交通部長林佳龍對有關大臺中山海線「退回」的談話,包含兩部分:
■第一部分,國發(fā)會依審查程序,彙整各部會意見後認為需要補件,行文行政院,將請交通部和臺中市政府補件,臺中市政府若逕依將審查意見修正補件,將回到行政院審查,以完備程序,這是國家重大建設於審議過程必要走的步驟。
■第二部分,則是針對臺中新市府,對經(jīng)費分擔或路線等計畫內(nèi)容有重大變更,需由臺中市政府重新提出,交通部審查會亦將重新審議。所謂退回,包括補件及重新提出計畫報告書,並不是行政院反對這個計畫。
 
因為本計畫是地方政府爭取的建設,計畫內(nèi)容的主導權仍在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長盧秀燕對於山海線若有新的想法,也需要修改計畫內(nèi)容後,再重新函報交通部,再由交通部函報行政院,經(jīng)國發(fā)會審查後,行政院方能核定。只是,前瞻建設的軌道建設,是競爭型預算,各縣市都有重大交通建設在爭取。經(jīng)費有限,時間寶貴,臺中如果要變更提案,也必須考量面臨競爭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