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基隆市府:欠繳地價稅之土地於移轉時可申請分單繳納
基隆市稅務局解釋,地價稅之課徵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qū)內全部土地之地價總額計徵。因此李先生在本市轄區(qū)內全部土地之地價稅,依規(guī)定由稅務局依轄內土地總歸戶後發(fā)單課徵,但如果其中有土地因移轉需要,得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guī)定,由移轉土地之義務人或權利人申請分單繳納,也就是說可由土地買賣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將該筆交易土地之地價稅,從全部地價稅總額內分別計算後分單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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