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建商非法佔用3公尺退縮地,議員要求市府提出處罰機制。(圖:臺中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chǎn)新聞 市場快訊
部分建商非法佔用3公尺退縮地,議員要求市府提出處罰機制。(圖:臺中市政府)
新聞摘要
  • 中央法令已將停車空間獎勵中止,2014年1月1日起容積移轉的獎勵空間會壓縮近2成。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臺中市議員黃錫嘉、何文海2013年6月10日業(yè)務質詢時表示,建設局開放建商容積移轉,造成土地越賣越貴,部分建商非法佔用3公尺退縮地,他們要求市府提出處罰機制。都發(fā)局長何肇喜表示,市府正訂定「開放空間設置和維護辦法」,未來只要有增設欄柵或喬木圍籬等違規(guī)問題,都會處理。
 
市議員指出,7期重劃區(qū)土地當年規(guī)畫的土地面積是353公頃多,預計容納4萬7000人,後來因市府開放建商可以容積移轉,現(xiàn)在大樓四處興建,和當時號稱「低密度、高綠覆率、高品質居家環(huán)境」的目標落差甚大,未來恐人滿為患,生活機能變差,土地現(xiàn)縮嚴重不足。
 
以「市政路」周圍土地為例,當初目標模仿法國巴黎香榭大道,因容積移轉依法退縮基地線3米的公共空問,現(xiàn)在卻全遭部分建商、豪宅佔據(jù)私有,他批評市府只有獎勵卻沒有處罰機制,放任豪宅和建商把開放空間占為己有,地價又高,一般市民都買不起。
 
議員批評市政路、北一路、北三路和北五路、北七路上的豪宅處處有保全站崗,讓市民寸步難行。議員表示,臺中市區(qū)法定容積應該針對「開放空間面積」、「停車場空間」、「容積轉移面積」作移轉獎勵。市府5年來鼓勵廠商作容積獎勵,推出的政策卻和建商實際作為背道而馳,建商的房子越賣越貴,都市發(fā)展與實際計畫脫節(jié)。
 
議員也說,開放空間依法不得設置圍牆、欄桿等其他妨礙公眾通行之設施或其他使用,現(xiàn)在建商大多把所有開放空間都圍起來,簡直是踐踏都市計畫,他表示,不反對市府鼓勵建商作移轉空間獎勵,但配套措施要作出來,不能只有鼓勵沒有罰則。
 
都發(fā)局長何肇喜回應說,都發(fā)局訂定的「開放空間設置和維護辦法」目前正進行公聽會中,會後公布實施,只要有增設欄柵或喬木圍籬等違規(guī)問題,都會處理,且中央法令已將停車空間獎勵中止,2014年1月1日起容積移轉的獎勵空間會壓縮近2成。